*提醒您
1.依據「輔仁大學學術倫理管理實施辦法」第二條規定,本校『學術研究及產學合作計畫助理』須於提交約用申請表前,至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」網站(http://ethics.nctu.edu.tw/),修習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,通過測驗並取得修課證明6 小時以上,該修課證明有效期限為三年內。
如有相關問題,請洽本校研究發展處黃淑沁組員
電話:02-29053136、MAIL:041809@mail.fju.edu.tw。

2.依據「職業安全衛生法」第32條規定,勞工有接受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之義務,違反者可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6條處新台幣3000元罰鍰。請計畫專任助理於到職3個月內完成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3小時課程(如作業場所為實驗室,則依實驗類別參加環安衛中心辦理之8小時實驗室新進人員教育訓練、8小時生物安全教育訓練等,不須再參加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),往後每3年須再參加至少3小時ㄧ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。教育訓練相關內容可參考「輔大新進教職員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定提醒」(http://www.ehs.fju.edu.tw/resource.jsp?labelID=22)。
如有相關問題,請洽本校環安衛中心張銘惠技士
電話:02-29053963、MAIL:083746@mail.fju.edu.tw。

3.依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規定,請各類助理人員應於約用申請前,應詳閱有關校園性別事件之處理及應有之觀念。
(請詳閱,網址:http://gender.fju.edu.tw/prevent1.php)

我知道了

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.計畫助理人員【專任】約用申請表